本來我預計在12/11開始請產假
56天產假結束後,再請八個月的育嬰假
如果育嬰假後可以直接離職
我就回去辦理離職手續
如果不行的話,我會回去工作一個月
小孩麻煩爸媽,幫我顧晚上,陪小孩睡覺
我回去上大夜班


我早早就上了簽呈給上頭主管
簽呈內容:產假12/11-02/04
         育嬰假 02/05-10/05
誰知道,12/8發現落紅,以為很快會生產
所以12/8-12/10就沒有去上班了


今年我已經放太多假期了
上個月才因為負時數,才被扣了六千多元
現在還有時數,仍未結清
意思是,12月份還是要被扣錢就是了
如果產假不能提早從12/8開始算起的話
我算算除了原本要被扣的錢以外
還要被多扣將近4000元


說到護理長
在我待產的10多天時間
連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來過一通
我打電話到單位去,他就問我:[還沒生喔!妳是要回來上班的嗎?]
還跟我媽說:[唉唷!最近很忙啊!連幫玉婷挑禮物的時間都沒有]
整個給她去~~~
也別這麼假嘛!


前幾天我打電話給護理長
可否幫我問問,產假可否提前請?
否則我會被扣快4000元
一副心不甘情不願的樣子
還告訴我說:[你太會算啦!]


過兩天,得到消息說,產假可以提前
但是育嬰假簽呈已經下來了
總之,不管前面或後面
會有三天假會要扣時數就是了
我本來想說,要不我回去上三天好了
或是可以上個簽呈,解釋育嬰假異動的問題
但是護理長整個不想幫我問
我人又在台中,超不方便的


後來顧慮到賴小寶的照顧問題
加上我餵全母奶
所以我放棄上班,就被扣錢吧!
我這麼告訴護理長後
她竟然異想天開說:[要不,你乾脆回來上班好了
我要主任撤銷你的育嬰假,妳請個24小時的褓母,
現在不景氣,3-4000元也很多,這樣你就不用被扣錢了。]


我整個聽到很生氣,覺得你有病嗎?
首先,我去年結婚就說,合約到我會回台中
畢竟我是嫁到台中去的
從頭到尾,護理長都覺得我要回台中很奇怪
在台北工作好好的,怎麼不繼續工作


我繼續留在台北才是奇怪吧!
孩子和先生都在台中耶!


第二,我懷孕初期就公告
我請完產假和育嬰假後,我就會離職
最多回去工作一個月,就一定要回台中
孩子沒有人帶,況且不管給誰帶
我都不會放心的,連工作都會想著孩子
我要生他之前,就決定要自己帶孩子了
也跟護理長聊天聊過了
他竟然還要我請24小時的褓母
繼續留在台北工作,整個覺得她有病



全部的同事都聽的非常的明白
也可以體諒我的處境
只有她.......
是我表達不清楚,還是她腦子有問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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